您好,欢迎访问上海聚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品牌营销

ICP备案后怎么添加工信部链接:http://www.beian.miit.gov.cn

时间:2020-01-07 21:45:58 点击:
ICP备案后怎么添加工信部链接:http://www.beian.miit.gov.cn
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添加链接,跳转至工信部,以便网站访问者查询确认备案信息。部分省份还要求在网站底部添加版权所有。若网站涉及经营性业务,您需在ICP备案后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待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本文为您介绍ICP备案后所需的后续流程。
网站添加备案号
ICP备案成功后,在网站开通时您需编辑网页源代码,将工信部下发的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放置在网页底部,并要求主体或网站备案号能够链接至工信部网站:http://www.beian.miit.gov.cn。
以下以阿里云官网为例,示例网站添加备案号后的效果。
网站底部已添加网站的备案号“沪ICP备15042292号-1号”。
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单击即可跳转至工信部查询、确认备案信息。
网站添加版权所有
ICP备案成功后,部分省份管局要求,例如江苏省,需要在网站下方添加版权所有,所添加的版权所有需要与您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以下以阿里云官网为例,示例网站添加版权所有后的效果。
网站底部已添加版权所有: 2009-2019 jusoucn.com 沪ICP备15042292号-1号 版权所有。
公安联网备案
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详情请参见公安联网备案。
各地区用户申请公安联网备案的入口如下:
上海地区用户:请参见关于上海市网站公安联网备案公告。
全国(除上海)用户: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
公安联网备案审核通过后,您需在30日内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您的已备案网站详情中,复制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和备案编号HTML代码,下载备案编号图标,并编辑您的网页源代码将公安联网备案信息放置在网页底部。
阿里云优惠券领取
腾讯云优惠券领取

热门文章更多>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33-2199-9693
售后咨询热线
4000-747-360

微信扫一扫

加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