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上海聚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收到百度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小鸟云网易云短信邮件通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怎么办?

时间:2020-01-07 21:55:24 点击:
收到百度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小鸟云网易云短信邮件通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怎么办?
尊敬的用户,您好: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请您按照法规要求,做好已备案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链接须指向工信部网站(http://www.beian.miit.gov.cn)。若未及时整改,将面临监管部门处罚风险。 操作指南
如已完成整改,请忽略该邮件。

更多详细内容请阅读上海聚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扩展阅读文章:

内容1:ICP备案后怎么添加工信部链接:http://www.beian.miit.gov.cn
链接1:http://www.jusoucn.com/ask/1392.html

内容2: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是什么? 
链接2:http://www.jusoucn.com/jusoudongtai/1391.html
阿里云优惠券领取
腾讯云优惠券领取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33-2199-9693
售后咨询热线
4000-747-360

微信扫一扫

加客服咨询